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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部金旅纯电动公交动力电池更换项目-采购公告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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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 2026-09-11 516.72KB 业主:永春县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关联招标:永春县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部金旅纯电动公交动力电池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内容简介

永春县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部金旅纯电动公交动力电池更换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QZZXZXCZ2026068招标人:永春县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23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3第六章合同(参考文本)3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93第一章招标公告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永春县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永春县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部金旅纯电动公交动力电池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QZZXZXCZ2026068二、项目名称:永春县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部金旅纯电动公交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三、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具体见后附《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的最高控制单价为每套人民币玖万柒仟柒佰元整(¥97700/套)(含税);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1465500)(含税);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或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9日08时00分至2026年09月20日17时30分自行登录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免费获取本项目的投标码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各投标单位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凯特驱4动安装包更新至21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1版本。2、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3、签到、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码,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95-968856)。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与其他平台不通用,为国资平台专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595-968856)。十、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D栋三楼)。十一、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十二、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的,截止日为开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十三、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十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永春县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源南路357号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E-mail:qzzxzx@163com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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